国控点位排名 | |||
---|---|---|---|
排序 | 监测点名称 | AQI指数 | 质量评价 |
市控点位排名 | |||
---|---|---|---|
排序 | 监测点名称 | AQI指数 | 质量评价 |
首要污染物:
污染级别:
空气质量:
对健康的影响: |
建议措施: |
国控点位排名 | |||
---|---|---|---|
排序 | 监测点名称 | AQI指数 | 质量评价 |
市控点位排名 | |||
---|---|---|---|
排序 | 监测点名称 | AQI指数 | 质量评价 |
AQI: 空气质量状况: 首要污染物:
空气质量指数 首要污染物 空气质量类别 |
国控点位排名 | |||
---|---|---|---|
排序 | 监测点名称 | AQI指数 | 质量评价 |
市控点位排名 | |||
---|---|---|---|
排序 | 监测点名称 | AQI指数 | 质量评价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情况 | |||
---|---|---|---|
日期 | 取水量(万立方米) | 达标水量 (万立方米) | 达标率 (%) |
通信基站辐射大?实时监测数据远低于国标
日期 | 监测点位 | 二氧化硫 | 二氧化氮 | 可吸入颗粒物 | 一氧化碳 | 臭氧 | 细颗粒物 | 空气质量指数 | 首要污染物 | AQI指数级别 | AQI指数类别 |
---|
日期 | 监测点位 | 二氧化硫 | 二氧化氮 | 可吸入颗粒物 | 一氧化碳 | 臭氧1小时 | 臭氧8小时 | 细颗粒物 | 空气质量指数 | 首要污染物 | AQI指数级别 |
---|
空气质量指数 首要污染物 空气质量类别 |
日期 | 取水点 | 取水量(万立方米) | 达标水量(万立方米) | 达标率(%) |
---|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为保护和改善武汉市地表水环境,确保全市地表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进行合理的划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地表水环境的实际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以下简称功能区类别)。
1 适用范围
1.1本功能区类别划分范围包括武汉市市域内的主要江河、湖泊(水库)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1.2水环境状况受季节影响大的河流、湖泊(水库),不列入本功能区类别。
1.3其它小型的地表水水域因其水量少、面积小,不便于集中管理,其功能区类别由各区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及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2 引用法规及标准
下列法规及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功能区类别中引用而构成功能区类别的条文。在本功能区类别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不有效。当所示法规和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2.1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
《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纲要》(国家环保局[90]环管水字第104号)
2.2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I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III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V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4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的基本原则
4.1既充分考虑地表水环境现实状况和现实功能的需要,也考虑城市发展对地表水环境功能的需要。
4.2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的,依最高功能划分类别。
4.3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5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及其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别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
5.1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及其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别按附录A、附录B执行。
5.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
5.3单一渔业保护区、鱼虾产卵场水域按《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进行管理。
5.4对城市污水、工业废水等直接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按《农田灌溉用水标准》(GB5084-92)进行管理。
6 监督与管理
6.1本功能区类别由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城建、水利、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6.2本功能区类别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资源保护等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7 水质监测
7.1监测项目和采样布点及监测频率,应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7.2监测项目中基本项目和特定项目的检测分析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执行。
8 附加说明
8.1本功能区类别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功能区类别生效后,《武汉市环保局关于发布部分地面水域功能类别、大气环境质量区和部分地区环境噪声区类别的通知》(武环[1990]146号)、《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蔡甸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面水功能等类别的通知》(武环[1990]21号)和《市环保局转发<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市环保局关于划分武汉市部分区县地面水域功能、大气环境质量区和环境声学区类别报告的通知>的通知》(武环[1995]161号)文中有关地面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的内容同时废禁。
附录A----武汉市地表水(江、河)环境功能区类别表
水域名称 | 范围 |
主要功能[1] |
执行的环境 |
说明 |
长江 | 武汉市境内段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III类 |
|
金水河 | 马蹄口闸上段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
II类 |
以马蹄口闸为界,闸上游为马蹄上段,闸下游为马蹄下段 |
马蹄口闸下段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III类 | ||
东荆河(通顺河) | 武汉市境段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III类 |
|
巡司河 | 全河 | 一般工业用水源区 |
IV类 |
|
汉江 | 武汉市境内段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III类 |
|
青山港 | 全段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III类 |
|
府河 | 入武汉境--黄花涝 | 一般工业用水区 |
IV类 |
|
黄花涝--入长江 | 农业用水区 |
V类 |
||
滠水河 | 黄陂区段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III类 |
|
倒水 | 新洲区段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III类 |
|
举水 | 新洲区段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III类 |
|
沙河 | 新洲区段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III类 |
附录B----武汉市地表水(湖泊、水库)环境功能区类别表[2]
水域名称 |
范围 |
主要功能[1] |
执行的环境质量 |
说明 |
斧头湖 | 江夏区湖域 | 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 |
II类 |
|
鲁湖 | 全湖 | 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 |
II类 |
|
梁子湖 | 江夏区湖域 | 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 |
II类 |
|
牛山湖 | 全湖 | 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 |
II类 |
|
沉湖 | 全湖 | 一般鱼类保护区 |
III类 |
|
小奓湖 | 全湖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III类 |
|
蔡甸西湖 | 全湖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III类 |
|
蔡甸东湖 | 全湖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III类 |
|
南太子湖 | 全湖 |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IV类 |
|
三角糊 | 全湖 | 一般鱼类保护区 |
III类 |
|
龙阳湖 | 全湖 | 一般鱼类保护区 |
III类 |
|
墨水湖 | 全湖 |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IV类 |
|
青菱湖 | 全湖 | 一般鱼类保护区 |
III类 |
|
黄家湖 | 全湖 | 一般鱼类保护区 |
III类 |
|
汤逊湖 | 内湖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III类 |
|
外湖 | 一般鱼类保护区 |
III类 |
||
南湖 | 全湖 |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IV类 |
|
东湖 | 全湖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3] |
III类 |
沙湖 | 全湖 |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IV类 |
|
严西湖 | 全湖 | 一般鱼类保护区 |
III类 |
|
严东湖 | 全湖 | 一般鱼类保护区 |
III类 |
|
竹子湖 | 全湖 | 一般鱼类保护区 |
III类 |
|
北湖 | 全湖 | 农业用水区 |
V类 |
|
东西湖 | 全湖 | 一般鱼类保护区 |
III类 |
|
后湖 | 全湖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III类 |
|
木兰湖 (夏家寺水库) |
全湖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
II类 |
|
星光湖 (泥河水库) |
全湖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
III类 |
已利用渠道将星光湖、月光湖、木兰西湖三湖连通 |
月光湖 (院基寺水库) |
全湖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
III类 | |
木兰西湖 (梅店水库) |
全湖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
III类 | |
柴泊湖 | 全湖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
III类 |
|
涨渡湖 | 全湖 | 一般鱼类保护区 |
III类 |
|
武湖 | 全湖 | 一般鱼类保护区 |
III类 |
|
道观河水库 | 全湖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
II类 |
注:[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还包括江、河取水口上游100米至其下游100米和湖泊、水库取水口300米半径范围,执行II类标准。
[2]小型湖泊如:鲩子湖、机器荡子、西湖、北湖(汉口)、后襄河、小南湖、菱角湖、塔子湖、竹叶海、张毕湖、紫阳湖、四美塘、晒湖、杨春湖、野芷湖等,按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执行IV类标准。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功能区类别
|
区域范围
|
辖区
|
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
|
一类区
|
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嵩阳森林公园、九真山森林公园
|
蔡甸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
|
青龙山森林公园、上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
|
江夏区
|
||
木兰生态旅游区、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
|
黄陂区
|
||
道观河风景旅游区、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
|
新洲区
|
||
龙泉山风景区
|
武汉东湖
新技术开发区
|
||
二类区
|
除一类功能区以外的地区
|
全市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鄂政办发[2011]130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规定,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等规范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划分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划分范围包括湖北省范围内的县城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全省拟规划建设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根据其水源地属性参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水源地保护区水质执行标准
(一)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
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Ⅱ类标准,且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应满足该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地表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Ⅲ类标准,并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地表水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流入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二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二)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
三、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管理规定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三)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四)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四、监督与管理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的环境质量负责。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供水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工作。
五、附加说明
(一)本划分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督作为重点纳入地方环境管理体系中,对水质不达标或存在恶化趋势的水源地,应及时扩大保护区范围,加强污染防治,实行更严格的管理。
(三)新建或改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保护区范围应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规定划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报批,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保护区重叠部分按高一级保护区要求管理。
(五)本划分方案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1武汉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1 |
1 |
武汉市 |
汉南区 |
汉武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2 |
2 |
武汉市 |
江夏区 |
江夏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3 |
3 |
武汉市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
沌口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4 |
4 |
武汉市 |
洪山区 |
白沙洲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5 |
5 |
武汉市 |
武昌区 |
平湖门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6 |
6 |
武汉市 |
武昌区 |
余家头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7 |
7 |
武汉市 |
江岸区 |
堤角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8 |
8 |
武汉市 |
青山区 |
港东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9 |
9 |
武汉市 |
黄陂区 |
黄陂武湖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10 |
10 |
武汉市 |
新洲区 |
新洲阳逻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以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河道中泓线为界靠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靠取水口一侧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11 |
11 |
武汉市 |
东西湖区 |
西湖水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中泓线到对岸留出满足通航要求航道外的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横向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12 |
12 |
武汉市 |
蔡甸区 |
蔡甸水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中泓线到对岸留出满足通航要求航道外的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横向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准保护区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二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横向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准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13 |
13 |
武汉市 |
东西湖区 |
白鹤咀水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中泓线到对岸留出满足通航要求航道外的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与余氏墩水厂上游二级保护区连接; 宽度:横向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白鹤咀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与余氏墩水厂上游二级保护区叠加相连。 |
||||||
14 |
14 |
武汉市 |
东西湖区 |
余氏墩水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中泓线到对岸留出满足通航要求航道外的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1000米,与白鹤咀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连接,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横向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余氏墩水厂上游二级保护区与白鹤咀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叠加相连。 |
||||||
15 |
15 |
武汉市 |
汉阳区 |
琴断口水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中泓线到对岸留出满足通航要求航道外的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与宗关水厂上游二级保护区侧外边界连接; 宽度:横向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琴断口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与宗关水厂上游二级保护区相连。 |
||||||
16 |
16 |
武汉市 |
硚口区 |
宗关水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中泓线到对岸留出满足通航要求航道外的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与琴断口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外边界相连,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横向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宗关水厂与琴断口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相连。 |
||||||
17 |
17 |
武汉市 |
汉阳区 |
国棉水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中泓线到对岸留出满足通航要求航道外的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横向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18 |
18 |
武汉市 |
黄陂区 |
黄陂前川水厂水源地 |
滠水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横向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横向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
19 |
19 |
武汉市 |
新洲区 |
新洲长源自来水公司水源地 |
举水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横向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含大桥水厂和汪套水厂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200米; 宽度:横向整个河道宽度。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长; 宽度:河道陆域边界至防洪堤内侧。 |
2黄石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20 |
1 |
黄石市 |
市辖区(含大冶市城区) |
黄石市区长江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花湖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王家里水厂取水口下游100米; 宽度:以河道中泓线为界,长江右岸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右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含凉亭山、王家里、花湖三个水厂 |
二级 |
长度:花湖水厂取水口上游3000米,王家里水厂取水口下游3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陆域以外的陆域。 |
|||||||
21 |
2 |
黄石市 |
阳新县城区 |
阳新县兴国城区富水水源地 |
富水 |
一级 |
长度:从麦口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防洪堤以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侧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下边界2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防洪堤以内陆域。 |
3襄阳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22 |
1 |
襄阳市 |
火星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汉江左岸-长度:一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三水厂取水口下游100米; 汉江左岸-宽度:以汉江中泓线为界,左岸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汉江右岸-长度: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四水厂取水口下游100米; 汉江右岸-宽度:以汉江中泓线为界,右岸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取水口侧水域边界到防洪堤间的区域。 |
含四个取水口 |
|
二级 |
长度:一水厂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四水厂取水口下游3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汉江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
23 |
2 |
襄阳市 |
白家湾水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500米; 宽度:汉江中泓线为界,至左岸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4000米至下游7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汉江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
24 |
3 |
襄阳市 |
樊城太平店水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汉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汉江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
25 |
4 |
襄阳市 |
老河口市 |
老河口水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汉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汉江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
26 |
5 |
襄阳市 |
枣阳市 |
枣阳市北郊水库 |
北郊水库 |
一级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 |
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 |
|
二级 |
— |
一级陆域边界外,水平距离2000米范围内 |
|||||||
27 |
6 |
襄阳市 |
枣阳市 |
枣阳市刘桥水库 |
刘桥水库 |
一级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 |
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 |
|
二级 |
— |
一级陆域边界外,水平距离2000米范围内 |
|||||||
28 |
7 |
襄阳市 |
宜城市 |
宜城水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汉江中泓线至右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右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汉江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
29 |
8 |
襄阳市 |
南漳县 |
南漳县三道河水库 |
三道河水库 |
一级 |
库区整个水域 |
库区沿岸周围半径300米的陆域 |
|
二级 |
— |
一级保护区之外半径延伸500米处的陆域 |
|||||||
30 |
9 |
襄阳市 |
谷城县 |
谷城县三水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汉江中泓线至右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右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汉江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
31 |
10 |
襄阳市 |
保康县 |
保康县段家湾水厂水源地 |
地下水 |
一级 |
— |
取水口半径100米陆域 |
备用水源地 |
二级 |
— |
一级保护区外500米陆域 |
|||||||
32 |
11 |
襄阳市 |
保康县 |
保康县封银岩水厂水源地 |
地下水 |
一级 |
— |
取水口半径100米陆域 |
备用水源地 |
二级 |
— |
一级保护区外500米陆域 |
|||||||
33 |
12 |
襄阳市 |
保康县 |
保康县云溪沟水厂水源地 |
清溪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50米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向外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1000 米,两岸山脊线以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
|||||||
34 |
13 |
襄阳市 |
保康县 |
保康县三溪沟水厂水源地 |
清溪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50米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向外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1000 米,两岸山脊线以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
|||||||
35 |
14 |
襄阳市 |
保康县 |
保康县东沟水厂水源地 |
清溪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50米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向外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1000 米,两岸山脊线以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
4荆州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36 |
1 |
荆州市 |
沙市区 |
南湖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至防洪堤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南湖、郢都、城南三水厂共划二级保护区 |
||||||
37 |
2 |
荆州市 |
沙市区 |
柳林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一级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至防洪堤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
38 |
3 |
荆州市 |
荆州区 |
郢都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至防洪堤内区域。 |
郢都、城南水厂共划一级保护区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南湖、郢都、城南三水厂共划二级保护区 |
||||||
39 |
4 |
荆州市 |
荆州区 |
城南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至防洪堤内区域。 |
郢都、城南水厂共划一级保护区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南湖、郢都、城南三水厂共划二级保护区 |
||||||
40 |
5 |
荆州市 |
石首市 |
石首第二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右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右岸至防洪堤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
41 |
6 |
荆州市 |
洪湖市 |
洪湖陵园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南门沙洲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至防洪堤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湖北省界到左岸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左岸防洪堤以内的陆域(包括南门沙洲)。 |
|||||||
42 |
7 |
荆州市 |
松滋市 |
松滋自来水公司水源地 |
松滋河西支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两岸防洪堤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两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43 |
8 |
荆州市 |
公安县 |
公安县城区宏源自来水公司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右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右岸至防洪堤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
44 |
9 |
荆州市 |
监利县 |
监利县第一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至防洪堤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湖北省界到左岸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左岸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监利县一、二水厂共划二级保护区 |
||||||
45 |
10 |
荆州市 |
监利县 |
监利县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至防洪堤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湖北省界到左岸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左岸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监利县一、二水厂共划二级保护区 |
||||||
46 |
11 |
荆州市 |
江陵县 |
江陵县城区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至防洪堤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5宜昌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47 |
1 |
宜昌市 |
西陵区夷陵区伍家区 |
夷陵区官庄水库 |
官庄水库 |
一级 |
夷陵区取水口与宜昌市城区取水口外半径300米范围的区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区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的全部库区水域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水域范围 |
一级保护区外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 |
|||||||
48 |
2 |
宜昌市 |
猇亭区 |
猇亭区善溪冲水库 |
善溪冲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周边半径300米范围的区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区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的全部库区水域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水域 |
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 |
|||||||
49 |
3 |
宜昌市 |
点军区 |
点军区楠木溪水库 |
楠木溪水库 |
一级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范围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区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的全部库区水域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水域 |
二级水域保护区两侧山脊线以内的陆域 |
|||||||
50 |
4 |
宜昌市 |
葛洲坝 |
葛洲坝四公司供水公司西坝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以长江中泓线为界,左岸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防洪堤以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延伸至葛洲坝;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以外,西坝处为西坝防洪堤以内的区域;此外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为沿江大道北侧以内的区域。 |
|||||||
51 |
5 |
宜昌市 |
东山开发区 |
窑湾水厂水源地 |
东山运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之间的区域; 宽度:运河堤坡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运河堤坡以内的陆域。 |
备用水源地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之间的区域; 宽度:运河堤坡内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运河堤坡以内的陆域。 |
|||||||
准保护区 |
长度:梅子垭水库下游至二级保护区上游之间的区域; 宽度:运河堤坡内的水域。 |
长度:准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运河堤坡以内的陆域。 |
|||||||
52 |
6 |
宜昌市 |
宜都市 |
宜都市供水总公司陆城一水厂水源地 |
清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之间的区域; 宽度:防洪堤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防洪堤以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之间的区域;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防洪堤内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陆城一、二水厂共划二级保护区 |
||||||
53 |
7 |
宜昌市 |
宜都市 |
宜都市供水总公司陆城二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之间的区域; 宽度:以长江中泓线为界,取水口一侧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防洪堤以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之间的区域;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防洪堤内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陆城一、二水厂共划二级保护区 |
||||||
54 |
8 |
宜昌市 |
当阳市 |
当阳市巩河水库 |
巩河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区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米范围的水域 |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对应汇水区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
55 |
9 |
宜昌市 |
枝江市 |
枝江市马家店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以长江中泓线为界,左岸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沿江大道北侧以内陆域。 |
|||||||
56 |
10 |
宜昌市 |
兴山县 |
兴山县古洞口水库 |
古洞口水库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到坝址;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江岸水平距离200米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到坝址;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范围为1000米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区域。 |
|||||||
57 |
11 |
宜昌市 |
远安县 |
远安县鸣凤镇东干渠水源地 |
东干渠 |
一级 |
长度:沮河马渡河段东干渠沮河引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东干渠沮河引水口至九子溪段42000米的渠段; 宽度:整个渠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江岸水平距离50米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沮河马渡河段东干渠沮河引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整个河道防洪堤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范围为200米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区域。 |
|||||||
58 |
12 |
宜昌市 |
远安县 |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河水源地 |
鸣凤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江岸水平距离50米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范围为200米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区域。 |
|||||||
59 |
13 |
宜昌市 |
秭归县 |
秭归县凤凰山长江段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175米水位线以下的整个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175米水位线以上50米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175米水位线以下的整个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宽度:175米水位线以上1000米陆域(一级保护区外),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60 |
14 |
宜昌市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隔河岩水库 |
隔河岩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的水域 |
左岸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区域;右岸正常水位线以上沿江公路以内区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米以内的水域 |
二级水域保护区周边山脊线以内的汇水区域 |
|||||||
61 |
15 |
宜昌市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罗马溪水库 |
罗马溪水库 |
一级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范围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区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上游汇水区域内水域 |
上游整个汇水区域(一级保护区外) |
|||||||
62 |
16 |
宜昌市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石梁司水源地 |
天池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河岸至截污沟以内的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沿岸集水区域。 |
6十堰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63 |
1 |
十堰市 |
黄龙水库 |
黄龙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距离200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准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上游边界上溯至房县与竹山县交界处范围内的水域 |
水域保护区两侧山脊线以内的陆域(一、二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
||||||
64 |
2 |
十堰市 |
马家河水库 |
马家河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上溯3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65 |
3 |
十堰市 |
茅塔河水库 |
茅塔河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上溯3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66 |
4 |
十堰市 |
头堰水库 |
头堰水库 |
一级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67 |
5 |
十堰市 |
余家湾水库 |
余家湾水库 |
一级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68 |
6 |
十堰市 |
丹江口市 |
丹江口市第一水厂水源地 |
丹江口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距离200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准保护区 |
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湖北辖区内库区水域 |
库区周边山脊线以内及主要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 |
与丹江口市第二水厂共划准保护区 |
||||||
69 |
7 |
十堰市 |
丹江口市 |
丹江口市第二水厂水源地 |
丹江口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距离200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准保护区 |
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湖北辖区内库区水域 |
库区周边山脊线以内及主要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 |
与丹江口市第一水厂共划准保护区 |
||||||
70 |
8 |
十堰市 |
郧县 |
郧县耿家垭子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以河道中泓线为界,汉江左岸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宽度:汉江左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300米; 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一级保护区水域外水域,有防洪堤的河段,宽度为防洪堤内的一级保护区水域外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取水口侧岸陆域纵深以防洪堤为界,对岸陆域纵深范围为1000米的区域。 |
|||||||
71 |
9 |
十堰市 |
郧县 |
郧县谭家湾水库 |
谭家湾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上溯3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但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72 |
10 |
十堰市 |
郧西县 |
郧西县土门水库 |
土门水库 |
一级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准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水域 |
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 |
|||||||
73 |
11 |
十堰市 |
郧西县 |
郧西县水石门水源地 |
天河 |
一级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备用水源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74 |
12 |
十堰市 |
竹山县 |
竹山县郭家山水源地 |
堵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宽度: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为50米。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300米; 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一级保护区水域外区域,有防洪堤的河段,宽度为防洪堤内的一级保护区水域外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宽度:沿岸陆域纵深范围1000米一级保护区外的陆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75 |
13 |
十堰市 |
竹山县 |
竹山县霍河水库 |
霍河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备用水源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相应两侧山脊线以内的陆域 |
|||||||
76 |
14 |
十堰市 |
竹溪县 |
竹溪县龙坝水库 |
龙坝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3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77 |
15 |
十堰市 |
房县 |
房县泉水湾水源地 |
盘峪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宽度:防洪堤以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300米; 宽度: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一级保护区水域外区域,有防洪堤的河段,宽度为防洪堤内的一级保护区水域外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宽度:沿岸陆域纵深500米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区域。 |
|||||||
78 |
16 |
十堰市 |
武当山特区 |
金花湖水源地 |
丹江口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距离200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79 |
17 |
十堰市 |
武当山特区 |
剑河水库 |
剑河水库 |
一级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备用水源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7孝感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80 |
1 |
孝感市 |
孝感市城区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 宽度:汉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500米; 宽度:汉江两岸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防洪堤以内陆域。 |
|||||||
81 |
2 |
孝感市 |
应城市 |
应城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 |
大富水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防洪堤以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防洪堤以内陆域。 |
|||||||
82 |
3 |
孝感市 |
安陆市 |
安陆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 |
府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至拦河大坝; 宽度:河道内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300米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至拦河大坝;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500米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陆域。 |
|||||||
准保护区 |
长度:从二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3000米,下至二级保护区上游边界;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准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防洪堤以内陆域。 |
|||||||
83 |
4 |
孝感市 |
汉川市 |
汉川市城区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汉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
二级 |
长度:从汉川二水厂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汉川三水厂取水口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汉川二、三水厂共划二级保护区 |
||||||
84 |
5 |
孝感市 |
汉川市 |
汉川市城区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汉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
二级 |
长度:从汉川二水厂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汉川三水厂取水口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汉川二、三水厂共划二级保护区 |
||||||
85 |
6 |
孝感市 |
孝昌县 |
孝昌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 |
澴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5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内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50米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5500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2000米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区域。 |
|||||||
准保护区 |
长度:从二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到金盆水库出水口;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准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1000米区域。 |
|||||||
86 |
7 |
孝感市 |
云梦县 |
云梦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 |
府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50米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8荆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87 |
1 |
荆门市 |
东宝区 |
荆门市三水厂水源地 |
漳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总干渠拦水坝以内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1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总干渠拦水坝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1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88 |
2 |
荆门市 |
东宝区 |
荆门市二水厂水源地 |
漳河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米范围的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距离3000米的区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89 |
3 |
荆门市 |
钟祥市 |
汉江钟祥皇庄段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汉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包括汇入的支流),至下游3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1000米(不足1000米到防洪堤为止)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 |
|||||||
90 |
4 |
荆门市 |
京山县 |
京山县八字门水库 |
八字门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半径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水域一级保护区对应的沿岸集水区陆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的沿岸集水区陆域 |
|||||||
91 |
5 |
荆门市 |
京山县 |
京山县惠亭水库 |
惠亭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米范围的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距离3000米的陆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92 |
6 |
荆门市 |
沙洋县 |
汉江沙洋段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50米; 宽度:汉江中泓线至右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1000米(不足1000米到防洪堤为止)范围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9鄂州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93 |
1 |
鄂州市 |
长江雨台山饮用水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100米(洲尾口)至下游200米; 宽度:以长江中泓线为界,右岸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长江右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
二级 |
长度:雨台山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700米,凤凰台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以长江中泓线为界,长江右岸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长江右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雨台山水厂、凤凰台水厂共划二级保护区 |
||||||
94 |
2 |
鄂州市 |
长江凤凰台饮用水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3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以长江中泓线为界,右岸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长江右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
二级 |
长度:雨台山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700米,凤凰台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以长江中泓线为界,长江右岸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长江右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雨台山水厂、凤凰台水厂共划二级保护区 |
||||||
95 |
3 |
鄂州市 |
华容区 |
长江华容泥矶饮用水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以长江中泓线为界,右岸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长江右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以长江中泓线为界,长江右岸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长江右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10黄冈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96 |
1 |
黄冈市 |
黄州区 |
黄冈市二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至防洪堤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97 |
2 |
黄冈市 |
黄州区 |
黄冈市三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至防洪堤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98 |
3 |
黄冈市 |
麻城市 |
举水麻城城区段水源地 |
举水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两岸防洪堤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5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两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99 |
4 |
黄冈市 |
麻城市 |
麻城市浮桥河水库 |
浮桥河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周边半径500米范围内水域 |
水域一级保护区周边正常水位以上200米范围的陆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3000米范围的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3000米范围的区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100 |
5 |
黄冈市 |
武穴市 |
武穴市第一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至防洪堤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湖北省界至左岸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一水厂、二水厂、三利水厂共划二级保护区 |
||||||
101 |
6 |
黄冈市 |
武穴市 |
武穴市第二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至防洪堤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湖北省界至左岸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一水厂、二水厂、三利水厂共划二级保护区 |
||||||
102 |
7 |
黄冈市 |
武穴市 |
武穴市三利水厂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至防洪堤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湖北省界至左岸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一水厂、二水厂、三利水厂共划二级保护区 |
||||||
103 |
8 |
黄冈市 |
团风县 |
团风县城镇自来水公司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团风县自来水公司取水口上游1000米,大禹供水有限公司取水口下游100米; 宽度:罗霍洲以北长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岸边水平距离100米内陆域。 |
含两个取水口 |
二级 |
长度:团风县自来水公司取水口上游3000米,大禹供水有限公司取水口下游300米; 宽度:罗霍洲以北左岸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区域。 |
|||||||
104 |
9 |
黄冈市 |
红安县 |
红安县金沙河水库 |
金沙河水库 |
一级 |
设计库容所有水面 |
水域周围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二级 |
— |
设计库容水面以上的水库周围陆域所有汇水区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
|||||||
105 |
10 |
黄冈市 |
罗田县 |
罗田县凤山镇水源地 |
义水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两岸防洪堤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两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106 |
11 |
黄冈市 |
英山县 |
英山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白莲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岸边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区域。 |
含两个取水口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岸边水平距离1000米内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区域,不超过相应的山脊线。 |
|||||||
107 |
12 |
黄冈市 |
浠水县 |
浠水县清泉镇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浠水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含支流);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岸边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含支流);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岸边水平距离200米内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区域。 |
|||||||
108 |
13 |
黄冈市 |
蕲春县 |
蕲春县鹞鹰岩水库 |
鹞鹰岩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周边半径500米范围内水域 |
水域一级保护区周边正常水位以上200米范围的区域 |
|
二级 |
一级水域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面积 |
正常水位线以上(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平距离2000米的陆域 |
|||||||
109 |
14 |
黄冈市 |
蕲春县 |
蕲春县蕲河西驿段水源地 |
蕲水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两岸防洪堤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两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110 |
15 |
黄冈市 |
黄梅县 |
黄梅县垅坪水库 |
垅坪水库 |
一级 |
设计最高防洪水位线库面范围 |
水域周围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二级 |
— |
水库周围陆域所有汇水区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
11咸宁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111 |
1 |
咸宁市 |
咸宁市长江潘家湾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右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右岸至四邑公堤内陆域。 |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包括汇入支流),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右岸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右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112 |
2 |
咸宁市 |
咸宁市淦河一号桥水源地 |
淦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整个河道宽。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河岸两边纵深50米相应长度。 |
备用水源地 |
|
二级 |
长度: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至马桥电站水坝,下游边界向下延伸至橡皮坝; 宽度:整个河道宽。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河岸两边纵深50米相应长度。 |
|||||||
113 |
3 |
咸宁市 |
赤壁市 |
赤壁市陆水水库 |
陆水水库 |
一级 |
一、二水厂取水口和三水厂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陆域半径200米范围的区域 |
含三个取水口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米范围内的区域 |
一级保护区外距离3000米的区域,其陆域边界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
准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水域上溯至芳世湾断面 |
水库上游汇水区域(一、二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
114 |
4 |
咸宁市 |
嘉鱼县 |
嘉鱼县石矶头水源地 |
长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右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右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长江中泓线至右岸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右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115 |
5 |
咸宁市 |
通城县 |
通城县神龙坪水库 |
神龙坪水库 |
一级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范围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的区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上游流域 |
二级水域保护区两侧山脊线以内的陆域 |
|||||||
116 |
6 |
咸宁市 |
崇阳县 |
崇阳县青山水库 |
青山水库 |
一级 |
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陆域半径200米范围的区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距离3000米的区域,其陆域边界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
准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二级保护区外距离3000米的区域,其陆域边界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
|||||||
117 |
7 |
咸宁市 |
崇阳县 |
陆水河崇阳白泉段水源地 |
陆水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整个河道宽。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河岸两边纵深50米。 |
备用水源地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整个河道宽。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河岸两边纵深50米。 |
|||||||
118 |
8 |
咸宁市 |
通山县 |
通山县凤凰山水厂水源地 |
富水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整个河道宽。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陆域沿岸纵深50米范围。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包括汇入支流),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整个河道宽。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二级保护区沿岸纵深范围50米。 |
|||||||
119 |
9 |
咸宁市 |
通山县 |
通山县四斗朱水库 |
四斗朱水库 |
一级 |
正常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面积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区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边界外上游全部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上游整个流域 |
12随州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120 |
1 |
随州市 |
曾都区 |
涢水王福窑水源地 |
涢水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50米范围内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涢水左岸至随洪公路,右岸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内区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
|||||||
121 |
2 |
随州市 |
曾都区 |
先觉庙水库 |
先觉庙水库 |
一级 |
库坝以上,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不超过山脊线的陆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2000米范围的水域面积 |
一级保护区外3000米范围的陆域,不超过山脊线 |
|||||||
122 |
3 |
随州市 |
广水市 |
广水市许家冲水库 |
许家冲水库 |
一级 |
坝头取水口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取水口周边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不超过山脊线的陆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的区域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 |
1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123 |
1 |
恩施州 |
恩施市 |
大龙潭水库 |
大龙潭水库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至坝址; 宽度: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下的区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至坝址; 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外,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外,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上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准保护区 |
长度:从二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7000米; 宽度: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水域。 |
长度:准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上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陆域边界不超过相应的流域分水岭范围。 |
|||||||
124 |
2 |
恩施州 |
利川市 |
利川一水厂水源地 |
清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岸边延伸50米区域。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 宽度: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岸边延伸50米区域。 |
|||||||
125 |
3 |
恩施州 |
利川市 |
利川市群凤水库 |
群凤水库 |
一级 |
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范围 |
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的陆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界限之外整个汇水区域内水域 |
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外,两岸山脊线以内的陆域 |
|||||||
126 |
4 |
恩施州 |
建始县 |
建始县闸木水水库 |
闸木水水库 |
一级 |
长度:水域长度为建始县自来水公司二水厂至闸木水水库坝址以上1000米的河道水域; 宽度: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下的区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上1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二级 |
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到广润河二级电站; 宽度: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下的区域。 |
长度:闸木水水库坝址至广润河二级电站;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上,两岸山脊线以内的区域。 |
|||||||
准保护区 |
长度:从二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到四十二坝水库; 宽度: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下的区域。 |
长度:准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上,两岸山脊线以内的区域。 |
|||||||
127 |
5 |
恩施州 |
巴东县 |
巴东县万福河水源地 |
万福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下游100米至渣洞溪上游5000米、水浒河上游6500米、照光河上游6000米; 宽度:整个河道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水平距离左右各300米范围。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下游100米至渣洞溪上游8000米、水浒河上游9500米、照光河上游11000米; 宽度:整个河道内的水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沿岸水平距离左右各800米范围。 |
|||||||
准保护区 |
长度:二级保护区上游边界的水浒河向上延伸3000米、照光河向上延伸5000米; 宽度:整个河道内的水域。 |
长度:准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水平距离左右各800米范围。 |
|||||||
128 |
6 |
恩施州 |
宣恩县 |
宣恩县龙洞库区饮用水水源地 |
清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至坝址; 宽度: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下的区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上50米范围。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至坝址; 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外,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向外延伸500米。 |
|||||||
准保护区 |
长度:取水口上游6000米,下游至坝址; 宽度: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外,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水域。 |
长度:准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二级保护区域陆域边界外,两岸山脊线以内的汇水区域。 |
|||||||
129 |
7 |
恩施州 |
咸丰县 |
咸丰县瓦窑沟饮用水水源地 |
清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至山泉补充水入口的河段,下游100米范围; 宽度:整个河道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河岸水平距离到山脚的区域。 |
|
二级 |
一级保护区界限之外整个汇水区域内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上游整个汇水区域内陆域 |
|||||||
130 |
8 |
恩施州 |
咸丰县 |
咸丰县野猫河饮用水水源地 |
唐岩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整个河道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50米区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外整个河道内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至两岸山脚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区域。 |
|||||||
131 |
9 |
恩施州 |
来凤县 |
来凤县河坝梁饮用水水源地 |
酉水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 宽度:整个河道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河流最高水位线以上50米区域(属于湖南省陆域暂不划)。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2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外,整个河道内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河流最高水位线以上1000米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区域(属于湖南省陆域暂不划)。 |
|||||||
132 |
10 |
恩施州 |
鹤峰县 |
鹤峰县芭蕉河饮用水水源地 |
娄水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至坝址; 宽度: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至坝址; 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外,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上,两岸山脊线以内的区域。 |
14仙桃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133 |
1 |
仙桃市 |
仙桃二水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汉江中泓线至右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右岸至防洪堤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外,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两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134 |
2 |
仙桃市 |
仙桃三水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汉江中泓线至右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右岸至防洪堤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外,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两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15潜江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135 |
1 |
潜江市 |
潜江市汉江泽口码头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汉江中泓线至右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右岸至防洪堤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外,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两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136 |
2 |
潜江市 |
潜江市汉江红旗码头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汉江中泓线至右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右岸至防洪堤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外,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两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16天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137 |
1 |
天门市 |
天门市第一水厂水源地 |
天门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的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外,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两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
138 |
2 |
天门市 |
天门市第二水厂水源地 |
汉江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 宽度:汉江中泓线至左岸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左岸防洪堤内陆域。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外,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两岸防洪堤以内陆域。 |
17神农架林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总序号 |
分序号 |
地市 |
水源地 |
水体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备注 |
|
水域 |
陆域 |
|||||||
139 |
1 |
神农架林区 |
神农架林区乌梢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南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500米,下游2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100米。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4000米,下游4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外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一级保护区陆域外,两岸山脊线以内的汇水区域。 |
||||||
140 |
2 |
神农架林区 |
神农架林区鱼泉湾应急水源保护区 |
南河 |
一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200米; 宽度:整个河道防洪堤以内的水域。 |
长度: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50米。 |
|
二级 |
长度: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400米; 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外河道防洪堤以内水域。 |
长度: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宽度:沿岸纵深1000米一级保护区陆域外的区域。 |
主题词:环保 水源保护区△ 方案 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16日
武汉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我市声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城市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订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范围为本市主城区、新城区主要街、乡、镇以及农村地区声环境。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定引用下列法律、法规及标准或者其中的条文。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
(二)标准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9661—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10071)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95)
《声学机动车辆定置噪声测量方法》(GB/T14365)
《声屏障学设计和测量规范》(HJ/T9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T87)
三、名词术语
(一)城市
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和镇。
(二)城市规划区
城市市区、近郊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其他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三)城市功能分区
将城市中各种物质要素,如住宅、工厂、公共设施、道路、绿地等按照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布置,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四)交通干线
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地面段)、内河航道。
(五)噪声
干扰他人休息、学习和工作并超过国家标准限值的可听声。
(六)噪声区划单元
在噪声区划工作中,由交通干线、河流等明显线状地物和绿地等围成的城市结构、布局和环境状况相近的居(村)委会或者小区。
(七)乡村
除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如村庄、集镇等。
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四、划分原则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升声环境质量及其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保护居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二)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主导,按照区域规划、近期规划和城市规划用地现状的主导功能调整声环境质量功能区,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其中,近期内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近期区域规划用地主导功能作为功能区类别划分的主要依据,并应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施及时调整功能区类别;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照其规划性质或者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未来发展划定该区域的功能区类别。
(三)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功能区调整要充分考虑城市生态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利用城市行政区划及自然地貌,原则上1、2、3类标准适用区域面积不得小于1平方公里,并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四)工业区中的生活小区,根据其环境噪声污染现状及管理要求,可定为2类声环境质量功能区。
(五)统筹兼顾农村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
五、声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及执行标准
(一)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将本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为以下5种类型:
1.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2.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3.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4.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5.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确定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可局部或者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交通干线一定距离内的乡村区域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三)执行标准
1.本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功能区中0、1、2、3、4类区域,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级别标准。机场周围区域对应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的一、二类标准;机场周围一、二类区域内除飞机声源影响外的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2.拟规划的新区域,按照市级或者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文和批准的规划环评影响评价文件确定声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及执行标准。
六、调整结果
根据本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划分及执行标准,本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调整情况见下表。
武汉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调整情况一览表
(详见正文)
以上各相关区域的具体范围为:
(一)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东起绕城公路,西至喻家湖中线,北至东湖水面和武大铁路,南以316国道和雄楚大街延长线为界,总面积30.2平方公里的区域。
(二)龙泉山风景区:北至天马峰山脊线,东至珠山东侧道路,南至玉屏峰、笔架峰山脊线,西以现有道路为边界的区域。
(三)东湖生态风景区:南向、西向、北向以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托管区域范围为边界,东向以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武汉段)为边界围合的区域(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在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托管区域范围以内的区域,声环境质量功能区执行1类标准)。
(四)武汉动物园:动物园路以南,动物园东、南、西边界围成的区域。
(五)武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东南与长江相连、隔江与嘉鱼县相望,西及西南与洪湖市和仙桃市接壤,地界为大垸闸,北与蔡甸区毗邻的区域。
(六)嵩阳国家森林公园:汉(蔡甸)马(马口)路以南、川(汉川)汉(蔡甸)交界以东,嵩阳村以北,金龙村以西的区域,包括乌梅山、六神山、北兆山、天王山等林场。
(七)九真山国家森林公园:九真山北坡山脚以南,沪蓉国道以北,中原村以西,桐山头村以东的区域,包括九真山、陈福山、高子山、龙霓山等林场。
(八)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北起九沟大堤,东南以东荆河为界,西以仙桃市为界的区域。
(九)青龙山森林公园:举坟山峰沿曹家大山峰至花吴地区以南,花吴地区至东方村以西,东方村至胜利村以北,举坟山峰以东的区域。
(十)中山舰陈列基地景区:金口大道北段以西,长江以东,中山头脚下以北,高压走廊以南的区域。
(十一)汤逊湖郊野公园:101省道与观音岛藏龙岛围合的区域。
(十二)上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东至107国道,南与江夏区斧头湖相连,西与嘉鱼县毗邻,北抵江夏区马法公路为界的区域。
(十三)木兰湖风景旅游区(夏家寺水库):木兰湖(夏家寺水库)东岸以西,沿大堤(周家独屋)至竹林湾环湖路以东,马家田至塔耳街至任家湾沿线以南的区域。
(十四)木兰天池生态旅游区(梅店水库):十棵松至石门至矿山路以北,黄土路至十棵松至傅家田至木兰天池东岸线以西,木兰天池西岸线以东,石门山至鸦崖山至驱皮顶至罗家祠堂以东,木兰天池环湖线以南的区域。
(十五)木兰山风景旅游区:景区范围内。
(十六)木兰古门石景旅游区:景区范围内。
(十七)清凉寨观光旅游区:景区范围内。
(十八)锦里沟风景旅游区:东起毛狗岭沿畈上湾屋后长岗,以山脊为界;南至柏树湾屋后雨林岗至郭家湾破堰、白菜园、黑应沟口,以山脚为界;西起黄古厂、祖祖殿、猴子躺、桃树闪至丁家山边界,以山脊为界;北沿大坡公路上至云架寺、彭岗湾、天岗水库,至丁家山、尽头沟以清凉寨边线为界的区域。
(十九)木兰草原自然风光旅游区:景区范围内。
(二十)木兰云雾山风景区:东至长岭街山界,南与袁李湾富家冲新塘接壤,西北至孝昌县山界的区域。
(二十一)胜天农庄:景区范围内。
(二十二)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东临六指街大咀院,南接芜湖街五七分厂渔场,北靠六指街大咀院林场及大咀村,并与新洲区共管的武湖一堤之隔,西临泵站河经东荆河流入长江。
(二十三)道观河风景区:汉子山以西,大坎庙至湖家冲以北,石家寨村以东,周堤河中心线至油麻岭以南的区域。
(二十四)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东至涨渡湖林场东缘,南至涨渡湖主湖南缘0.1公里处,西至阳逻街向阳村、南山村,北以连通倒水河与举水河的主港北0.1公里均线为界的区域。
(二十五)关东工业园:关东园一路至南环铁路以西,高新大道以北,光谷大道以东,珞瑜东路以南的区域。
(二十六)关南工业园:南环铁路以西、以北,凌家山北路以南,光谷大道至关南园二路、关南园一路以东的区域。
(二十七)葛化工业园:严东湖以东,葛店镇以西,长江以南,老武黄公路以北,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二化厂厂区的区域。
(二十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长江以西,后官湖以东,官莲湖以北,升官渡以南范围内现有的工业园区和规划中的工业园区的区域。
(二十九)武汉化学工业区北湖组团:长江以西,武黄公路以北,严西湖以东,八吉府路以南的区域。
(三十)岱山、堤角工业区:汉黄路以东,堤角路以北往东延伸至武汉肉联厂及帅伦纸业武汉股份公司府河(朱家河)段沿线的区域。
(三十一)谌家矶地区:谌家矶东北至新河府河二道桥至长江边,新河口到朱家河口的长江段沿岸以北,朱家河(长江边)以东的区域。
(三十二)易家墩工业区:市粉末冶金厂起沿古田三路至汉江堤以西;古田路中学起沿汉江堤至市钛白粉厂以北;市钛白粉厂起沿硚口区社会福利院至长丰大道以东;市钛白粉厂起沿工农路至长丰大道古田一路,沿古田一路至南泥湾达到古田三路以南的区域。
(三十三)汉阳经济开发区:北起汉阳大道,南至城市三环线,西临龙阳湖,东临墨水湖,包括原陶家岭工业园、龙阳新村、汉城及汤山等区域。
(三十四)洲头工业园:长江以西,三环线以北,江堤中路以东,红建路东西延长线以南的区域。
(三十五)黄金口都市工业园区:汉阳大道以北,郭琴西路以西,汉江堤沿线以南,汉阳与蔡甸分界线以东的区域。
(三十六)青山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倍增示范园区:包括青山区三环线以外除武钢的行政管辖范围,含工人村都市工业园、环保科技产业园、武东装备制造园和北湖工业园四片,规划用地面积为4401.92公顷。
(三十七)白沙洲地区:武咸公路以西,武金大堤以南、以东,四坦路至武咸公路以北的区域。
(三十八)洪山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东至武咸公路,南至洪山区与江夏区交界处,西至武金堤公路,向北靠近武汉市中环线的区域。
(三十九)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吴大道以南,汉渝铁路以北,九道路以西,总面积180平方公里的区域。
(四十)新沟工业园:107国道以南,油沙路以西,汉江干堤以北,荷沙路以东的区域。
(四十一)纱帽新城:东临长江,北抵通顺河,西南面以东荆河为界的区域。
(四十二)湘洪临港组团:长江沿线以北,洪北河以南,稻草湖以东围成的区域。
(四十三)姚家山工业开发区:西起工农路,南临十永线,东至三官大桥,北抵汉江,总面积15.3平方公里的区域。
(四十四)常福新城:东起京珠高速公路,南临小奓湖、千子山,西抵奓山,北至沪蓉高速公路的区域。
(四十五)龙王工业园:硃山湖以西,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北,京港澳高速以东,东荆河以北的区域。
(四十六)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东至规划通用大道,南接南环公共路,西临长江,北至金口区界的区域。
(四十七)大桥新区工业区:汤逊湖以西,黄家湖以南,青菱湖以东,扁担山、八分山以北的区域。
(四十八)纸金工业带:沿纸金公路至军山长江大桥以南,金岭路东段连沪蓉高速公路以北,西起长江沿高压走廊至金口大道北段,东至金岭路东段的区域。
(四十九)庙山小区工业区:南湖路以南,周店村规划公路以北,红旗港以西,南湖、汤逊湖以东的区域。
(五十)乌龙泉工业区:北至乌龙泉街与纸坊街宁港社区的交界线;东至将军山一线;西至大洪山西端一线;南至原咸宁地区铝厂大门前的将军山路直线到京广铁路线,沿京广铁路到京广铁路桥路往西至富民街,沿富民街中心线到乌龙泉矿原乌段路的区域。
(五十一)台湾农民创业园:北起胜利路,南至南环路,东起泵站河,西至项家汊和庙咀路的区域。
(五十二)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北至盘龙湖(现为后湖),南至府河,东至刘店村,西至机场高速公路,总用地面积43.65平方公里的区域。
(五十三)武汉临空工业园组团:其中,临空经济区制造业基地东至汉十高速,其余为规划中的工业园区范围;祁家湾工业园北至京广铁路,其余为规划中的园区范围;天河临空现代产业工业园西至孝天公路,其余为规划中的园区范围。
(五十四)前川工业园(含罗汉工业园):东起木兰大道,西至黄孝路,南临汉麻铁路,北接前川外环路(规划);罗汉现代模具园规划范围东至黄土公路,西至徐家湾,南至闵家田,北至罗横公路的区域。
(五十五)滠口工业园:东至编组站环场路,西至夏家湾,南至十里棚村官西冲湾,北至桃园村章先湾的区域。
(五十六)武湖工业园:东起发展大道,西至新黄武公路,北起北极大道,南至滠水堤,以及武英高速高架两侧的区域。
(五十七)三里工业园:振兴大道、老黄武公路、军民路及二排渠合围形成的区域。
(五十八)六指甘棠工业园:甘棠集镇东南部,东起318国道与外环连接线,西至甘棠集镇,北起318国道,南至工业园区规划道路的区域。
(五十九)阳逻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新港沿线以东、以北,武音高速以南,G4021以西的区域。
(六十)双柳古龙港口产业园:长江以北,环城西路以东,七龙湖、涨渡湖防洪堤以南,环城西路以西的区域。
(六十一)邾城街创业园:北至柳界公路,南至江夏大道,东至106国道,西至举水河的区域。
(六十二)旧街火车站工业园:京九线以西,新道公路以北,大广高速公路以东,新徐公路以南的区域。
(六十三)汪集工业园:东至新施公路汪集段,北至武英高速公路,西至三环线,南至规划道路的区域。
(六十四)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即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六十五)铁路干线两侧区域:铁路(含轻轨)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六十六)内河航道两侧区域:长江、汉江等河堤栏或者堤外坡角外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六十七)机场周围区域:机场跑道向周围扩展1000米的范围执行二类标准;在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所产生噪声影响的区域范围内,机场跑道向周围扩展1000米外的区域执行一类标准。机场周围区域(即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所产生噪声影响的区域)的具体范围可根据项目环评确定。
七、声环境质量监测
(一)声环境质量监测方法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9661—88)执行。
(二)声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采样布点及监测频率均应当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八、监督与管理
(一)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本辖区声环境质量。
(二)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三)国土规划部门在制订城市规划时,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标和任务;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四)各级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和铁路、港务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五)各级文化、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的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九、附加说明
(一)本功能区类别规定自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发的《武汉市城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武政办〔2006〕203号)同时废止。
(二)本功能区类别规定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武汉市主要交通干道名称
(详见正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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